笔记 by 车东

[CC] Chedong Copyright: 便于复制/粘贴的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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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一些技术笔记被传播比较广泛,其中的版权说明起了很大作用,例如本文的声明:

[版权声明](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deed.zh):可以任意转载,转载时请务必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https://www.chedong.com/blog/chedong_copyright/) [https://www.chedong.com/blog/chedong_copyright/](https://www.chedong.com/blog/chedong_copyright/)

将版权声明植入在标题和正文之间及RSS中的好处在于: 1 转载的时候可以被可视化编辑器继续作为连接复制,即使很多用户是先复制到写字板里,然后再黏贴到后台的编辑框中,这样的链接有时候也能被还原成超链; 2 文字声明部分是为了2次转载时,仍然能延续原有版权声明; 3 以前的页面中甚至还在结尾增加了明文的HTML代码: https://www.chedong.com/blog/chedong_copyright/ 以方便使用纯文本编辑器的发布系统中还原原文链接;

后来发现这个声明实际上就是Creative Commons版权署名-相同方式共享协议接口的扩展实现,用了这个声明,每天可以在blogsearch订阅link:chedong.com看文章引用,发现大部分人使用多人在转载文档的时候,根本无暇顾及网站首页右下角的版权声明并按照要求去做,那么在CMS的模板中做一个便于COPY/PASTE的版权声明还是可以方便很多全文复制者的(当然:引用者仍然主动删除你的版权声明也没有办法)。重要的: 为他人做正确的事情提供方便,原有藏在作者首页右下角的版权声明显然还是不够Copy/Paste Friendly。

在MT系统的模板中:这个声明最好部署在文章标题和内容之间(全文引用者一般都是从标题复制到内容结束)。

作者:<$MTEntryAuthorLink show_email=“0”$> 发表于 <$MTEntryDate format="%Y-%m-%d %H:%m"$> 最后更新于 <$MTEntryModifiedDate format="%Y-%m-%d %H:%m"$>

                               [版权声明](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deed.zh):可以任意转载,转载时请务必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https://www.chedong.com/blog/chedong_copyright/)。

感谢大辉的“Chedong Copyright”名称建议。我本来想叫:Copyer/paster friendly Copyright:让引用者方便的遵循CC版权协议,就是最好的SEO策略之一:方便的让别人引用你,而不是靠发垃圾留言。

更新:2026-09 本站协议已统一为 CC BY-SA 4.0(署名-相同方式共享):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deed.zh

(沿革:2007-05 曾由 by-sa 改为 by 3.0 署名协议;2026-09 起统一回 by-sa 4.0。)

您可自由:

* 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本作品
* 创作演绎作品

惟须遵守下列条件:

* 署名. 您必须按照作者或者许可人指定的方式对作品进行署名。(我指定的方式就是必须以超链形式标记出处链接)
* 相同方式共享. 如果您再混合、转换或者基于本作品进行创作,您必须基于与原先许可协议相同的许可协议分发您贡献的作品。
* 对任何再使用或者发行,您都必须向他人清楚地展示本作品使用的许可协议条款。
* 如果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您可以不受任何这些条件的限制。
* Nothing in this license impairs or restricts the author's moral rights.

意思说: 1 可以任意用途(包括:商业用途); 2 演绎作品必须以相同的 CC BY-SA 协议分发(相同方式共享); 3 可以全文,片段方式使用;

总之: 转载者直接完整的包含版权信息复制/粘帖文章就可以了。

2007-12月: 在乌镇的博客大巴五周年庆典上,认识了闾丘露薇,和其他很多作者一样,她也非常关心作品被他人转载而在搜索引擎中找不到自己文章出处的问题,向她推荐了在文章中增加CC版权模板的方法。

感谢闾丘露薇在每篇文章中都增加了这个地址:希望更多人知道本声明的意义。

🔁 本声明自身的授权(递归声明)

上面那段可直接复制的模板,以及本文全文,本身也以 CC BY-SA 4.0 发布: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deed.zh

这一点是刻意设计的,因为声明要求「转载时保留本声明」,而声明自己也必须是同一协议,链条才不会断:

  • 你可以自由复制、转载、改写这段声明,用到自己的站点上;
  • 但你必须保留本声明,并以相同方式共享——你分发时同样要用 CC BY-SA 4.0,不能换成更宽松(如 by、公有领域)或更严格的协议;
  • 于是无论被转载多少层,这份声明连同它的授权都会原样传下去,不会在某一层被剥掉。

反过来说:如果声明自身用的是比它要求的更宽松的协议,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合法地把声明复制走、去掉署名、换成自己的名字再分发——声明要求别人的事,声明自己得先做到。这就是「递归」的意义。

💬 历史评论

以下 9 条评论从旧版 Movable Type 博客迁移而来。 原始评论时间:2002–2016 年。

phprss · 2006-12-02 21:17

这个打错了吧?Chedong Coryright–>Chedong Copyright


fcicq · 2006-12-03 21:52

虽然如此,但这只是符合现在实情的一种解决方式. 更好的方式只能期待搜索引擎的进步和人们心态的调整.而后者更为重要些.


ikias · 2006-12-04 19:16

2 Dear Che Dong : 已经将http://www.ikias.com/bookmark/的模板修改,都添加上原文链接了。 原本http://www.ikias.com/bookmark/只是我的一个Link收藏专用的,原文链接都会自动的显示到我的Blog的主页上。谢谢指正。


路杨 · 2006-12-05 11:01

建议在RSS/Atom输出模板中也加吧:) 不然 lilina 自动获取的东西没有版权说明的 :P


Fwolf · 2006-12-06 00:43

以前我就是抄袭您的申明的,一开始就放在了标题下面,个人感觉效果还算不错, 还可以把字体设置得小一些、颜色淡一些,不影响阅读


酷软 · 2006-12-09 17:06

呵呵,也是cc


blogsir · 2006-12-12 11:42

博客报 www.bokeebao.com 也愿意采取这个协议,可你右下角的版权还没修改呀?

另外就是怎样让更多的人支持并采用这个协议呢?是不是弄个采取此协议的站点列表出来.


刘明 · 2007-08-01 14:35

这个方式为保护原作者的劳动提供了好处,客观上提高了署名和加注来源的数量(毕竟真想做坏人的不多),但有个问题就是读者看着有点烦了。起码就我个人的感受来说是,有点略显凌乱了。嗯。。。就是这样。


Shawn · 2009-07-06 15:30

对保护版权的举动非常支持, 只是这声明可否换个地方? 作为一个普通用户, 我使用google阅读器,打开每篇文章开头全是这样的申明, 而不是文章内容,尤其在手机上阅读,极为痛苦.